公屋係政府資助房屋,租客住嘅單位法律上仍屬房委會所有。因此租戶嘅任何裝修,原則上都要事先得到房委會書面同意,部分嚴重違規可導致 immediate 取消租約。本公司每年處理數十宗公屋裝修工程,深知邊啲改動可以做、邊啲必須申請、邊啲完全不可。

另一個常見問題:公屋租戶以為「細嘢冇人理」就自家做。例如改廚櫃、加裝石油氣熱水爐、私自接駁分電掣。事實係房委會每年都會抽樣巡查(特別當有鄰居投訴),一旦發現違規,輕則勒令還原(包括拆除工程連磚石),重則扣按金、罰款,最嚴重會取消租約。

本文以 10 大規定整理咗房委會嘅核心限制,每一項都附「點解唔可以做」、「違規後果」、「合規方法」三部份,幫公屋租戶喺裝修前清晰知道邊度可走,邊度不可碰。

規定 1:承重牆絕對不可改動

規定內容:公屋嘅承重牆(一般為廚廁背靠嘅結構牆、外牆內側)絕對不可拆除、開門、開窗或修改。

違規後果:影響整幢樓嘅結構安全。房委會發現後會:(a) 勒令還原(業主要全費自己出,HKD 30,000–80,000 不等);(b) 罰款;(c) 嚴重者會取消租約。

合規方法:如果想改變空間感,可以喺承重牆非結構部分上做「裝飾性貼面」(例如黑板漆、磚紋牆紙);或用半牆 + 玻璃配合視覺擴展。本公司可以喺度尺階段準確指出邊度係承重牆、邊度可以改。

規定 2:非結構間隔牆需房委會書面同意

規定內容:即使係非承重嘅磚牆或灰泥牆,如果想拆除、開門口或改位置,都需要房委會嘅書面同意

違規後果:(a) 房委會收到投訴後派員巡查;(b) 拒絕通過後續嘅小型裝修申請;(c) 影響日後綠表購買嘅資格。

申請方法:① 向所屬屋邨辦事處索取「裝修許可申請書」;② 提交平面圖、施工承辦商資料;③ 房委會審批 4–8 星期;④ 獲批後施工,完工後需通知屋邨辦事處驗收。

本公司可協助公屋租戶起草申請書及配合施工方案。

規定 3:煤氣管不可改動

規定內容:公屋嘅煤氣管屬於中華煤氣公司資產,租戶不可:(a) 私自改位;(b) 加裝煤氣熱水爐;(c) 改駁石油氣樽。

違規後果:(a) 房委會勒令還原;(b) 中華煤氣有權即時切斷該單位嘅煤氣供應;(c) 一旦因私自改裝引致火警/爆炸,業主/租戶要負刑事責任

合規方法:① 改煤氣熱水爐位 — 需向中華煤氣申請,由佢哋指定持牌氣體工程承辦商(RGCC)施工;② 唔再用煤氣 — 可選用電熱水爐(需 EMSD 註冊承辦商);③ 不接受改用石油氣樽(公屋一律禁止)。

規定 4:電力負荷加大需多方審批

規定內容:公屋預設 30A 單相電力。如要加大至 60A 或 100A,需要:(a) 房委會書面同意;(b) 機電工程署 EMSD 註冊承辦商出具負荷分析;(c) 電力公司接駁同意。三方都批准先可進行。

違規後果:(a) 大廈總掣容量可能不足,影響其他單位用電;(b) 私自加裝會被房委會勒令還原;(c) 引致火災會負刑事責任。

合規方法:邀請 EMSD 註冊承辦商(如本公司)先做負荷評估,再代辦三方申請。整個流程約 4–8 星期,費用 HKD 12,000 – 25,000。詳情參閱 申請電錶完整流程

規定 5:外牆顏色及窗戶不可改動

規定內容:(a) 外牆顏色必須跟原裝;(b) 窗戶大小、數量、位置不可改;(c) 外露空調機位置必須跟發展商原圖;(d) 不可加裝外露式遮陽蓬、晾衣架(除非屋邨已批准統一款式)。

違規後果:勒令還原、扣按金。如影響其他單位採光或空調滴水,鄰居可投訴。

合規方法:(a) 想加裝晾衣架/遮陽蓬 — 用屋邨統一批准嘅款式;(b) 想美化外觀 — 用窗簾、植物擺設等內部裝飾。

規定 6:開放式廚房需消防處批准

規定內容:公屋廚房如要拆牆改開放式,必須符合消防處對「住宅煮食爐通風」嘅標準。新落成公屋多採用「微型廚房」設計,已預設可改開放式。但舊式公屋(1990 年代之前)嘅廚房一般不允許改開放式。

違規後果:(a) 房委會勒令還原磚牆;(b) 影響消防逃生通道,可被消防處單獨檢控。

合規方法:① 先查屋邨類型 — 1990 年代後嘅新型公屋(如啟晴邨、安泰邨)通常可改;② 申請房委會書面同意;③ 安裝強力抽油煙機(200 m³/h 以上)直接排至外牆;④ 加裝煙感探測器;⑤ 保留原煤氣/電力安全切斷裝置。

規定 7:露台僭建絕對禁止

規定內容:公屋租戶不可:(a) 加建露台玻璃屋;(b) 將露台改為室內房間;(c) 加裝閣樓夾層;(d) 私自伸出晾衫架超過外牆。

違規後果:(a) 房委會配合屋宇署 BD 巡查;(b) 勒令拆除(業主自費);(c) 屋宇署可單獨檢控業主;(d) 嚴重影響日後綠表買居屋嘅資格。

合規方法:露台只可作晾衣、儲物用途。如想增加室內可用空間,可以做:(a) 牆面儲物櫃;(b) 床下儲物;(c) 客廳轉角訂造櫃。

規定 8–10:其他常被忽略嘅限制

規定 8:廁所改位需房委會 + 水務署同意。主排水位置不可改,因為涉及整幢樓嘅污水井。如想改廁所位,幾乎不可能獲批。

規定 9:地台不可墊高超過 5cm。影響大廈整體樓底淨高,亦會增加結構承重。如做地暖(公屋極罕見)需用薄型方案,總厚度控制喺 5cm 內。

規定 10:施工時間限制。大部分屋邨規定平日 9am–6pm、週六 9am–1pm 可施工,週日及公眾假期禁止。鑽牆、敲磚等高噪音工序,部分屋邨額外限定 10am–4pm。違規會被屋邨辦事處警告,重犯可暫停施工。

重點總結 / KEY TAKEAWAYS

本文要點回顧

  • 公屋承重牆絕對不可改;非承重間隔牆改動需房委會書面同意。
  • 煤氣管改動必須由中華煤氣 RGCC 承辦商施工;公屋一律禁止改用石油氣樽。
  • 電力負荷加大需房委會 + EMSD + 電力公司三方審批,4–8 星期。
  • 外牆顏色、窗戶、空調機位置必須跟原裝。
  • 開放式廚房限定於 1990 年代後新型公屋,需符合消防標準。
  • 露台僭建絕對禁止;廁所改位幾乎不可能獲批。
  • 施工時間受屋邨規定限制,平日 9am–6pm 為標準。
  • 俊泓工程承接公屋裝修,協助房委會申請及合規施工。